本文轉自:重慶晨報
中國足協官宣聯賽新政
俱樂部可冠名、可同時讓5名外援上場、允許異地轉讓
中超以后每場比賽同時可上5名外援,無疑會讓比賽更精彩。
昨日,中國足協連續下發多個文件,明確了新賽季職業聯賽的相關政策。新政放開了俱樂部異地轉讓的禁令,允許俱樂部所屬球隊冠名。而最引人注目的是,新賽季中超聯賽各隊同時上場的外援增至5名。
開放異地轉讓
在昨日下發的《中國足協協會男子職業聯賽俱樂部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及股權轉讓規定(試行)》中,明確了將開放異地轉讓。職業足球有著鮮明的地域特征和文化屬性,但過往的中國職業聯賽中出現了很多“流浪”的球隊,由于沒有“根兒”,生存往往也變成了“茍活”,也影響了聯賽的穩定。為此,中國足協7年前出臺了禁止異地轉讓的政策。
然而,隨著大環境的變化,不少俱樂部都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通過股權轉讓異地搬遷,以尋求更多的支持,自然又成了一條生存之道。在此之前,有關開放異地轉讓的呼聲就日漸高漲。中國足協此次解除了禁令,也給了俱樂部更多選擇空間。而為了盡可能保持穩定,文件也規定完成變更的俱樂部“原則上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注冊會員協會”。
允許球隊冠名
2020年底,中國足協強硬推行的俱樂部中性名政策曾引起了軒然大波,甚至被認為是導致職業聯賽陷入危機的導火索。生存困境中,通過出售冠名權來增加收益,改善經濟狀況,也成為各俱樂部的共同呼聲。
此次出臺的《中國足球協會職業聯賽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管理規定(試行)》允許俱樂部可在2024-2028賽季期間對所屬球隊進行冠名。不過球隊冠名權的放開并不意味著俱樂部中性名政策的改變,文件明確規定,參加職業聯賽的球隊全稱應規范為:“俱樂部全稱+所冠名稱+隊”;簡稱應規范為“俱樂部簡稱+所冠名稱+隊”。以河南俱樂部為例,如果新賽季一線隊的冠名權順利售出,將會以河南足球俱樂部XX隊的名義出戰中超聯賽。同時文件也對冠名企業或品牌做了詳細規定,必須具有合法資質和良好的社會形象;所冠名稱應使用漢字字符,應為企業或品牌名稱,不包含商品或服務類別、組織形式等;不得出現集團、公司、企業等詞組,且應符合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相關要求;俱樂部所屬球隊不得接受俱樂部股東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包括與其相似的漢字或詞組)的冠名;不得接受博彩、煙草等贊助商的冠名。同時規定一支球隊僅可接受一個贊助商的冠名;不同俱樂部的球隊不可被同一贊助商冠名。